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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的善恶观
作者:业露华 编辑:阿成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阶段,对道德原则和道德评价的标准也各不相同。因此,善恶的判断标准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在中国佛教史上,各派学说对于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也是有多种说法的。

总的说来,佛教认为善就是“顺益”。顺就是要“顺理”“顺体”等,也就是一切言行要符合佛教的宗教学说,以佛教的教义学说来指导自己的思想言行。佛教所说的善恶,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有明确涵义的。这就是凡符合佛教教义,有益于佛教修行实践的思想意识、言行举动均为善,反之则为恶。

根据信徒在宗教修行实践中达到的不同程度,佛教又把善恶分为好几类。除了善恶性质的判断之外,关于善恶行为的具体区别,佛教又有四种善恶、五善五恶、十善十恶等多种说法。大乘佛教唯识学派则将善分为自性善、相应善、等起善、胜义善等四类。其中自性善十一种,分别是信、惭、愧、无贪(不贪求)、无嗔(不仇恨)、无痴(不愚昧)、精进(努力修行)、轻安(心情舒适)、不放逸(不断努力)、行舍(心情放松)、不害(不杀、非暴力)等等。

信,就是信念。这不是一般的信念,而是对佛教的教义学说坚信不疑,从而对它产生喜悦和追求的欲望。这种信才是善的。信,也是佛教对其信众的最基本要求。

惭是对自己而言,愧是对别人而言。对自己所作过错感到羞耻,从而产生防止重犯的心理作用,这称为惭;对自己所作过错,在他人面前感到羞耻,害怕受责罚,因而产生不再重犯的心理,称为愧。佛教所说的惭、愧,实际上是要求教徒在实践中进行道德的自我监督和检查。

贪、嗔、痴被佛教称为“三毒”,被认为是诸烦恼中最能毒害人们身心的,又是产生其他烦恼的根本。无贪、无嗔、无痴,就是针对这“三毒”提出的,因此被称为“三善根”,是产生各种善法的根本。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是佛教所说的“善”的重要内容,是佛教重要的道德规范。

精进和不放逸,是佛教对信徒在宗教修行时的具体要求。它要求佛教徒在宗教实践时有一种锲而不舍、努力前进的精神。轻安和行舍,则是一种内心修养时应该保持的心理状态。

不害,也就是不伤害一切众生。这是佛教所说的各种善行中的一项重要的善行,被列为诸戒之首。

以上主要分析了佛教关于善的学说,恶是与善相对而言的。佛教认为,违背常理的,与佛教教义学说不相符合的,导致现世或来世的苦的报应的思想言行,都是属于恶的。《三法度论》卷中,则对恶作了具体的说明:“云何为恶?答:恶者恶行、爱、无明。”恶行包括身、口、意三业十恶。爱包括染、恶、慢等。无明分为非智、邪智、惑智等。“恶”的根本,是人们无始以来就有的贪、嗔、痴“三毒”。除贪、嗔、痴“三毒”外,慢、疑、恶见三种亦被归入“根本烦恼”之中。《三法度论》则将此诸种分别归入爱、无明之中。

慢是指人们执著于有实在之我的看法,由此而产生一种傲慢的思想,从而对有智慧、有善德的人不表示尊敬之意,违背了佛教“诸法无我”的根本教义,因此会导致种种恶报。

疑是指对佛教所说的道理持怀疑态度,它直接违背了“信”,根本上动摇了人们对佛教的信仰,因而被认为是大大的不善,属根本烦恼之一。

所谓恶见,是指对佛教教义所说的四谛、八正道等基本道理进行颠倒的理解,因而阻碍了人们对“真谛”的正确认识,从根本上触动了佛教的理论基础。因此也被认为是一种根本烦恼。

除了六种“根本烦恼”之外,还有一些是随从“根本烦恼”而产生的所谓“随烦恼”,详细分为忿、恨、恼、嫉、悭、骄、不信、懈怠、放怠等二十余种。按各自的作用,又可归纳为大、中、小三类。这些形形色色的烦恼、随烦恼等,由于都是违背了佛教的教义学说,阻碍了人们获得解脱,因而都被认为是属于恶的思想意识。由此指导下产生的言行,不用说都是违反佛教的宗教道德标准的恶行了。按照佛教四谛说,它们都属于“集”谛,是招致一切“苦”的根源。

作者为 原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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