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僧伽的生活方式:一位大学“僧人教师”的“衣、食、住、行”
作者:墨岩 编辑:穆穆

 

      “真正了解佛学的人,真的不多。我站在这个讲台上,通过这个平台,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和明白佛学。”

他是一位法师,也是一位留学归来的博士,也是一位大学教师。在人民大学的校园里,也许只有身上一袭改良后的“僧衣”,显现出他的与众不同。

为了在大学这个世俗环境内保持自己的信仰生活,他不得不尝试着改变传统的僧伽生活。但是无论怎样改变,他有着不能逾越的底线与原则。

人们不禁好奇,每天行走在出世和入世之间,这位不在寺院挂单常住的僧伽,究竟是如何安顿他的衣着、饮食、居住和修行以及佛学教学行为的呢?

见到惟善法师是在人民大学人文楼的一个走廊里,当时他夹着一堆讲义匆匆而来,如果不是仔细打量,很难将他与普通大学教师区别开来。

“在中国古代有很多僧人在教育机构任职教学,而寺院本身就是一个教育中心,很多士大夫去寺院学习。”惟善法师说,“现在大家都觉得出家人到大学任教比较新鲜,其实在斯里兰卡等南亚国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现在斯里兰卡不仅有很多出家人在大学当校长,还有在中学、小学当校长的,做教师的就更多了。”

惟善法师能够成为人民大学一位特殊的教师,与他在斯里兰卡的留学、教学经历有关,也和当下大学的宽容治学氛围有关。

1989年,惟善法师在广东韶关云门寺出家。一直精进于佛学研究的他,1997年在中国佛学院毕业后,随即远赴斯里兰卡凯拉尼亚大学留学八年,获得文学硕士和哲学博士学位。留学期间,他还曾在斯里兰卡悲悯佛学院讲授中国文化和基础梵文。

2005年,完成学业的惟善法师决定回国发展。“当时一位国内的朋友很诧异,他说你都出去这么久了,为何不在国外搞教学研究啊?国外的环境多好啊!”“我说做佛学研究,最好还是在国内。自古以来那么多僧人外出求学求法,不管山水阻隔多远也要回来,更何况现在如此方便的条件。”

因为出国时户口被注销了,惟善法师暂时不能找到合适的常住寺院,有关单位建议先找到接受他的单位,作为回国的研究人员恢复户口。“斯里兰卡有许多出家人在研究机构工作,于是我给国内几家学术研究所发送了信函。过了几个月,一家哲学研究所表示愿意接受我。”

惟善法师来到这家研究所,办完手续准备上班,却遇到一个新问题。“不知上面是哪位领导,让人转告:你来这里工作可以,但是你要换身衣服,不能穿僧衣上班。”“我当时觉得无法接受,僧衣是我作为佛教徒身份的标志,是一定要穿的。这是我个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不能因此而改变。于是我只能放弃这个工作机会。”

“那家研究所的研究员老师们都特别好,他们说不如你去人大或清华吧。在他们的介绍推荐下,我来到了人民大学。”

2006年,惟善法师正式成为人民大学的一位教师,讲授“佛学概论”、“南传上座部佛教”、“宗教哲学”和“梵文”等课程。

初到人民大学,惟善法师的一袭僧衣还是吸引了人们的关注。一位年长的学者对他说,“你穿僧服不要紧,但是别太显眼。”而着传统僧服给学生们上课,确实也有不便之处,于是惟善法师对僧服进行了稍稍的改良,在传统僧服短褂上加了“接肩”,形成了稍带中山装风格的僧服。

“僧服是出家人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它的最重要作用就是区别出家人与在家人,同时它还是出家人修行的一部分。”尽管学生和老师们对改良的僧服赞不绝口,但是惟善法师对自己改良僧服的做法非常谨慎。“僧服对出家人而言,是对你的言行起着监督作用。你穿上了僧服,就要时刻注意自己出家人的身份和威仪。我们可以为了适应环境进行一些变化,但不能改变是道心,改良后的僧服仍要保持朴素这一最重要的特点。”

修改僧服,主要还是为了授课方便。除了在学校的时间,惟善法师在校外仍穿传统僧服。

在人大校园里,师生们一般都按照世俗的语境,称呼惟善法师为“惟老师”,而不是“释老师”或“惟善法师”。

在大家眼中,“惟老师”是一个具有慈悲心而又严谨的人。

“作为一个僧人能站在大学讲堂上,引导人们认识佛教,我非常知足和珍惜。”惟善法师说。

《佛学概论》是惟善法师讲授的重要课程,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具象地了解佛教,他会在授课之余,带着学生们去龙泉寺等道场,与法师们互动交流,亲身体验寺院生活。

对于学生们在课堂内外提出的任何问题,惟善法师都会正面给予回答,从不回避。一次学生们说起“另类僧人--释道心”的问题,惟善法师为了求证其身份,甚至亲自打电话到江西某寺院,确认真实情况。

“我到人大不是来传教的,是来教学和做研究的。”惟善法师说,“我会教会大家怎样客观分辨什么是真正的宗教信仰,而不是让学生去信教。真正信仰佛教的,他的家庭生活绝对是和谐的、幸福的。”

在惟善法师的指导下,他的学生们以一篇《关于汉传佛教信仰与家庭和谐关系的调查 ——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为调查地域》;获得了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2008优秀项目奖,并被列入国家级项目。

治学讲求“创新、诚实、真实、踏实”原则的惟善法师,任何时候都是将慈悲心与严谨紧紧联系在一起。一位来自地震灾区的同学,因为错过惟善法师课程的考试时间,没有考试成绩。他专门给惟善法师写信,说自己来自地震重灾区,请老师想办法放他过去。

“我是出家人,也是一名教师。一要讲诚信,二是要讲公平。在我看来,公平也是慈善心,我告诉他,不能为他加分,但是可以补考或者重修,这是对大家的公平和慈悲。”

尽管惟善法师一再强调自己在校园主要任务是教学,同学们遇到生活中的烦恼,还是愿意找“惟老师”谈心。

“能够到人民大学读书的同学,都是非常优秀的,有些是地方高考状元。这些孩子到了大学后,遇到新的情况,也会生出许多新的烦恼。”“他们会给我写信,希望能够给予他们帮助。”

一位法学院的同学,选修了惟善法师的南传上座部佛教课程。因为从小家里宠爱,形成了非常自我的个性,在学校与同学关系处理不好,自己也非常苦恼。他不断给惟善法师写信,而法师则不断在回信中开导他,让他明白先对别人好,别人才会对他好。“有时候人孤独没有朋友,是因为他不愿给别人好处,所以要慢慢学会奉献,先借人缘再做事,自然会感受到其中的变化。”渐渐的,这位同学从自我的困顿中走了出来,不仅赢得了许多知心朋友,还报名做了一名义工。

虽然“惟老师”是一位法师,同学们遇到情感上的问题,同样也会来请教。

有位毕业多年的学生,给惟善法师来信,告诉老师自己喜欢同性别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很棘手,但我没有回避。我告诉他,这个问题有些是天生的,有的是受家庭环境影响,总之不是你的错。但是你现在有女朋友了,要诚实勇敢地把这个事情告诉她,不能耽误人家,忍住瞒着会出祸患。”

也有一些毕业后的同学,因为想出家来找惟善法师询问情况。“出家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我不会主动引导他们出家,只会告诉他一些基本的事项,以及怎样做一个好的出家人,让他想清楚再慢慢做决定。”

惟善法师的教师办公室,有六张办公桌。与五位同事同处一室,僧俗相安无事,各忙各事,相互并无冲突。

“大学是非常包容的地方,老师们对于我这么一个出家人同事,从来没觉得有何奇怪。”“平时大家在一起聊聊学校和社会上的事情,也不会避讳我在场,有时还跟我开开玩笑。”

在教师们心中,“惟老师”早已是他们中的一员,教师聚餐、学院教师活动,都会喊上惟善法师一起参加。

“聚餐和郊游活动我都会参加,细心的老师会专门交代帮我弄些素的。但是K歌和运动会之类的我就一定不参加了。”

高中时曾在学校拿过乒乓球冠军的惟善法师,无论同事们怎么动员,这么多年来始终未踏上运动场一步。“我不想太显眼和招摇,出家后好多东西放下了,就不会再拿起来了。”

相对教师们,教工对于这位校园里的僧人教师,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惟善法师初到人大校园,去食堂打饭,一位教工竟然悄悄塞给他一个50元的红包。“我说自己是教师,不要供养,但是他一定坚持要给,搞得我很尴尬。”“后来大家知道我的身份,对我都特别好,每次打饭都要多给我。”

饮食是惟善法师生活中最简单的需求,他将这部分压缩到了最简朴的程度。“早餐是自己下面条或者冲麦片,中午在学校食堂吃,晚上回去一个馒头或者一包饼干就解决了。”

相对而言,居住却是一个大问题。刚回国时,惟善法师在佛学院借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去上文所述的那家研究所,一位好心的研究员把自己闲置的一处居所借给惟善法师住了一段时间。

到人民大学工作后,因为学校已经不分配住房,惟善法师在学校附近一个居士开设的讲堂,临时安顿下来。

“说起来挺对不住那位好心居士的,我在他那里一住就是二三年。”“一次闲聊中,我对他说,我这个人随遇而安,住在任何地方都很安心,没有不习惯的地方。”“我随口一句话,把人家吓坏了,以为我要永远住下去。后来他找合适的机会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正好那时我也申请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就搬出来了。”

惟善法师现在的居所,就是自己用公积金买的经济适用房。他把它当作一个小精舍来布置。每天清晨,他会按照从前在寺院的作息时间起床,上香、添水、诵经、打坐。晚上无论多晚回去,该有的仪轨一样不能少,临睡前还要打坐。在这个位于中关村的小区里,居住的大部分是高校的教师,大家都很忙,对于这位特别的邻居,亦不感到惊讶和奇怪。

与斯里兰卡大学中的僧人教师相比,惟善法师认为最大的差别是国内压力比较大。“那边都住寺院,自我修行有保证,无须操心生活上的事。这里教学、科研、考核任务很重,吃穿住行需要自己解决。要维持出家人的信仰生活必须靠自己挤时间。”

现在惟善法师每周有四至六节课。除去科研任务,还要去外国语学院和一些寺庙上课,工作挤得满满的。所以除了学校和教学点,其余地方他一概不去,在自己的小精舍内专注修行。

对于久违的寺院生活,他依旧非常向往。“现在也有寺院找我去,有的寺院商业味浓,我不喜欢。但是不管如何,退休后我一定要回寺院去。”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图片,版权均属《佛教文化》杂志,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510-82760303)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 2015年02月25日
    2015年第1期
    总第135期
  • 2014年12月26日
    2014年第6期
    总第134期